解析:
对于广东省的强制执行申请程序来说,
首先,申请人需直接向法院递交执行请求;
其次,法院受理此项请求之后,将展开深入的调查核实工作,以判定是否满足立案的条件;如若当事人对法院的决议存在异议,可选择向上级法院提出重新审查的申请;随后,执行人员将向相关者发出强制执行的通告,并且按照法律程序,展开强制执行活动;
最后,执行员会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手段,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
必须指出的是,只有当最终判决生效后,且当事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照判决内容完成执行任务时,方能依法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