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跨省帕潘迪尔逮捕的执行流程主要涵盖如下几方面的步骤:
1.外地执行传唤及拘传:
执行人员应持有传唤证、拘传证、办案协作函件以及相应的有效工作证件,并向协作者地级以上公安机关进行联络沟通。
协作者地公安机关必须配合实现,将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强制传唤或拘传至本地指定地址,亦或是直接拘捕至嫌疑人家中进行审问盘问。
2.外地实施拘留及逮捕:
执行人员需随身携带拘留证、逮捕证、办案协作函件以及相应的有效工作证件,向协作者地级以上的公安机关进行联络沟通。
协作者地公安机关需要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派遣相关职务人员执行逮捕行动。
3.委托外地公安机关代为执行拘留、逮捕:
对于这类操作,委托方的公安机关必须完成拘留证、逮捕证、办案协作函件的分发与递交,以确保协作者地公安机关能顺利接收到此类材料。
4.告知被拘留、逮捕者所在地公安机关:
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时,当地公安机关有义务了解案件情况,公安机关需即时通知被拘留、逮捕者所在地公安机关。
5.获取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公安机关的配合支持:
目的在于确保整个逮捕过程能够顺畅进行,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警方亦需积极配合工作。
1
5.提升犯罪嫌疑人:
协作者地公安机关的任务是捉拿犯罪嫌疑人,并立即通知原委托方公安机关。
委托方公安机关必须迅速准备好相应法律文件,按照要求的人数派遣侦查队员前往接收,整个过程至少要有两名侦查队员在场。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三十八条
对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可以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