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我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所谓的"案底",即是在违法或犯罪行为发生后,所留下的个人记录,它被广泛视为一种不良行为的象征。
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一旦有了案底,将会对子孙后代产生深远的影响。
特别是在政治审查方面,对他们未来的职业选择,比如参加国家公务人员考试、投身军队等方面,都会带来重大制约。
然而,要是由于行政违规或是司法过失而受到拘留处分,虽然可能会对当事人本身的生活产生影响,但是并不会牵连到第三代人的前途。
唯有当涉及到严重的刑事犯罪,受到了刑事处罚,即被判定有罪且被判处刑罚,这样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波及到第三代人。
从宏观角度来看,这主要是受到政治审查的限制和影响。
对于那些由于故意犯罪而遭到刑事处罚的人来说,他们的执业资格证书将有可能由其所在地的省级、自治区级、直辖市级的司法行政机构依法予以吊销。
如果您的犯罪行为已经被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且最后经过人民法院的审查,被认定为有罪责并被给予相应的刑罚时,那么犯罪记录也就此诞生。
正是这份罪行记录,不仅在您以后的相关工作中会带来一定制约,而且还会直接影响到您的孩子们,特别是在他们试图参加公务员考试以及军队选拔的过程中,都会遭遇到令人头疼的政治审查环节。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六条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八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一)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著作的。
(二)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三)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四)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五)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文身的;
(六)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七)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参加过有害功法组织或者积极进行过活动的;
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
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上述非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九)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
(十)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
(十一)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现役政治条件情形的。
第九条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的单位征集的新兵除执行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外,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不得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