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来说,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设定在十六岁这一标准上。
然而,当出现如下特定情境时,他们同样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首先,已满十四周岁但尚未达到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涉及到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纵火、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等违背法律法规和道德伦理的犯罪行为,就必须接受刑事处罚。
其次,已满十二周岁但尚不足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性侵犯案件中,只要致人死亡或者使用极端残忍手段使他人受到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且犯罪情节极其恶劣,已达到极端程度,经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进行追诉,那他们也将面临刑事审判。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