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侵占公款罪的立案标准,即为运用职务之便对公共财产进行非法占有,且涉案金额需要达到5000元人民币或以上方予以立案。
在涉及到犯罪问题时,侵占的数额大小往往成为判定其是否构成犯罪的关键因素。
依现行法律规定,对于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财产非法占为个人所有,金额介于5000元至1万元之间者,将依照职务侵占罪论处。
该项法律原则适用于各类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的员工,基于职位之便将所在单位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涉案金额超过了5000元至1万元的范围,则应该追究其法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此处所述的数额,需要按照累计金额进行计算。
对于侵占金额达到了1万元人民币或以上的案件,将面临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若累计侵占金额高达1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时,将会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包括5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可依法判处没收财产的附加刑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七十五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