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很有必要。
当员工因为交通事故发生不幸时,如果这种情况符合所谓的“工伤”范畴,那么本公司的工伤保险基金将会负责支付相应的丧葬费用;而如果此事故并不被认定为工伤,那么我们将尝试从肇事者身上获得丧葬费用的赔付。
在此,我需要着重解释一下关于工亡福利中“丧葬补助金”的情况:
它是以六个月作为基础时段,按照我们所在地区的上一年度全体职工月均收入作为参考计算得出,一般来讲数额比较可观。
然而,如果贵公司没有按时缴纳通常所称的“工伤保险费用”的话,请理解这意味着所有相关的丧葬费用都应该由贵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