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框架内,一户家庭拥有两处房产均可确立其所有权;
然而,若未遵守合法程序,则需符合特定条件方可实现产权的确立。
譬如,当具备分户资格时,便得以申请分户完成遗产分割。
关于农村房屋所有权确认的基础原则主要包括:
首先,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城市规划和建设部门以及房屋管理等相关机构提交申报材料办理,且所有申报项目均应基于宅基地或建设用地之上建造之房屋;
其次,房屋及其所附带的宅基地不得分离,两者应当归属于一个特定人士;
最后,整个所有权确认过程涉及多个部门职责划分与协调配合,包括土地管理部门、城市规划和建设部门、房屋管理部门等各级单位,各部门机构都应全力以赴,确保信息畅通无阻。
此外,还需对房屋登记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体内容进行充分公告公示,以便广大民众清楚地了解相关规定及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物权公示原则】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