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打官司时,诉讼费用通常是由败诉方全盘承担的;
至于律师费方面,大部分时候则需要由聘请律师的一方自行承担。
然而,凡事都存在例外,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关于诉讼费与律师费的承担责任就会出现一些你可能还不知道的差异。
首先来说说诉讼费的问题。在涉及到商事纠纷或者民事纠纷等案件中,如果被告在成为被告之后成功地赢得了这场官司,那么他们有权要求原告来承担自己为了处理这份案件所付出的必要费用和开支。
再者就是律师费。当然了,如果在双方签署的协议或者合同之中已经明确约定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话,或者相关的法律条文以及司法解释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那自然也就意味着律师费最终还是由败诉方来承担。
另外,如果原告在最后选择主动撤诉,诉讼费通常会对其进行减免,也就是说只收取一半的费用,这笔费用将是由原告独自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