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著作权法领域里,对于侵权行为的认定有着明确而具体的标准,以下为主要内容:
1、存在着实际的侵权事实。
也就是说,实施侵权行动的行为人并未获得著作权人的同意,并且没有按照著作权法所规定的使用条件来进行使用,擅自抄袭或使用了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相关的表演、音像制品与广播电视节目等各项内容。
2、所实施的行为必须具备违法性质。
版权乃是一种神圣的权力,所有人都负有不得侵犯此项权益的不可推卸的义务。
3、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着过错。
这类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这两种形态。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