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遭受了一千元钱财的损失便可以启动刑事案件的立案程序。
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解释,若某起盗窃行为所涉及到的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一千至三千元人民币、三万至十万元人民币、或者是到了三十万至五十万元人民币,这些都应该被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意味着这属于刑事处罚范围内的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