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这就要看实际的情况啦!您瞧,拘传可是我们伟大的人民法院在特定场合采取的一种迫使被告出场的强力手段哦~倘若出现了缺席审判的情况呢,若原告收到传票后却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庭审的话,那他可能会面临撤诉处理的困境,尤其是当被告提出反诉时,完全有可能当机立断作出缺席判决呢!至于法院需要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到被告手中,但找不到被告或被告坚决反对接受诉讼文书的时候,法院也能巧妙地运用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的方式来取得效果哟!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