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报案后是否可撤销案件之探讨。
当您不幸遭遇他人未经许可擅自闯入住宅的状况时,应适时地采取录音等手段进行合法取证。
在实践中,此类事件具有复杂多样的表现形式,若您恰巧与闯入者发生言语交涉或产生矛盾冲突,那么尽全力记录下这些对话及争论的重点内容将成为宝贵的音频证据,进而为法律诉讼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持。
请务必确保所录制的声音清晰无杂音,才能真正发挥其作为有效证据的作用。
遇到这种情形时,您还应当尽力收集闯入者身上的物品,以作为实物证据的补充。
综观我国现行法律体系,无论是人证还是物证,其重要性皆不可小觑。
因此,我们建议您切勿轻视任何一项证据的收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