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我们鼓励您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中进行有效备案。
当您在完成并审查通过后的一个完整自然年度内提出专利申请或者缴纳专利费用时,便可以依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相关规定向我们提交费用减免的请求。
在这种情况下,您将不需要对每份文件逐一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以获取我们的认可与批准。
法律依据: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第二条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
(一)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
(四)复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