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1.满16岁者须承担全部刑事责任;
2.满14至16岁者仅在犯有故意杀人、重伤害、致死、强奸、抢劫、走私毒品、纵火、爆炸、投毒等重大罪行时才需负责;
3.满14至18岁的少年有罪时需减轻或从轻处罚;
4.未满16岁且不予刑事处罚者,应由家人或监护人管教,必要时可交由政府收容教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16岁以上者,必须承担刑事责任。14到16岁的少年若犯有故意杀人、重伤害、致死、强奸、抢劫、走私毒品、纵火、爆炸、投毒等重大罪行,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12到14岁的少年若犯有故意杀人、重伤害罪,并杀害他人或使他人重度残疾,情节极其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即可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18岁的青少年,要给予减轻或从轻处罚。如果不满16岁就不给予刑事处罚的话,那么他的父母或监护人就要承担起管教和监管的责任。如果情况需要,还要进行专门的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