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须全体股东签名并且加盖公章);
3.股东会议决书(全体会员务必签名且加盖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正本与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明复印件(还需提供原件核对);
6.股权变更协议原件(须注明股权由何人处分于何人,以及连带转让其中的股权与所涉及到的债权债务事项,转让双方须亲笔签署)。
至于股权变更的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来进行出资转让:
一为股东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现有其他股东,即所谓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者为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他投资方,即我们常说的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
然而,这两类具有不同条件与程序方面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