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人事代理的劳动者是否能够无条件地被解雇,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在许多单位中,如果人事代理的员工并未出现明显违反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或严重触犯涉及到国家法律法规等严重行为,那么该类员工通常无法被单位毫无理由地予以解雇;
(2)然而,若是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时,需根据实际情况向劳动者支付一笔相当数额的经济赔偿金。
当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时,若被用人单位以任意的理由解雇,据相关法律规定可获得以下相应赔偿:
首先,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无合法理由就解除劳动合同,则劳动者可以申索到相当于半个月薪资的赔偿金;
其次,按照每工作满一年就需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薪酬的标准继续支付薪酬;
再者,对于工作超过半年但不足一整年的劳动者而言,按一整年来计;
最后,若劳动者工作年限不足半年,用人单位仍需向其支付相当于半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