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父母尚未领取结婚登记证书之际,孩子的监护与抚养问题通常是由双亲共同商议决定的。若是未能达成共识,我们可以寻求法律的援助,通过向当地的法院递交起诉书并展开正式的法律程序,进而让法院依据孩子的最大利益这一原则来做出公正的裁判。法院在进行裁决时,会会综合多方面的考量,其中可能涉及到的因素包括但不仅限于父母双方的经济实力、个人品行和习惯、教育经历以及养育能力等等。针对两岁以下的孩童,其常规的抚养方式倾向于跟随母亲,但若母亲存在如下情况中的一种,则孩子亦可选择跟随父亲生活:例如,母亲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是类似的严重病症,使得孩子在这样恶劣环境中难以得到良好的照顾;
此外,母亲虽然具备抚养孩子的条件,却未尽到相应的义务,而父亲却提出希望孩子与其共同生活,且在此过程中不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负面影响;除此之外,由于其他的原因,如孩子确实无法跟随母方生活,那么他们也可以选择跟随父亲。
至于对于两岁以上的儿童,法院将会依据“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原则来做出公正的判决。如果在这个问题上,父母双方存在分歧且争议达到了十岁以上的儿童跟随父亲或者母亲生活的程度,当地法庭将充分尊重和参考该名子女自己的意愿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