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赌资的司法界定准则如下:
(1)在现场所查获的所有在赌博中使用的财物,均应被视为赌资,其中包括已经被转化为等价货币的筹码;
(2)如具备充分的证据表明参与赌博的个体曾经用自身携带的任何形式的财务作为赌注、用以交换筹码,或将赢得的赌金随处携带,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明确其具体价值时,该个体随身携带之财物将全部视为赌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