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强奸未遂的情形中,尽管实施者同样触犯了刑法,但鉴于其犯罪未得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可予以减轻刑事责任的惩罚,乃至考虑适用缓刑。
然而,能否成功获得缓刑仍涉及诸多因素,如犯罪者的认错态度、是否真心悔过、是否存在重新实施违法犯罪的潜在危险性及审判结束后对社会造成的影响等等。
倘若犯罪者能获得受害者的谅解与宽恕,那么这往往能对司法机关在量刑过程中产生积极影响,进而提高获得缓刑的概率。
然而,即便具备谅解书的支持,对于已达目的的强奸(即既遂)案件而言,原则上讲还是无法适用缓刑。
因为缓刑主要适用于那些刑期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罪犯。
综合以上论述可知,尽管在强奸未遂案件中有谅解书作为支持很可能有利于争取缓刑的实现,但这并非必然之事,最终能否获得缓刑还需依据具体案情以及司法机关的裁决结果来做出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