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建筑工程一切险系专为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房屋建设以及大型公共设施展开的全方位风险保障机制,其覆盖范围着重包括了但不限于以下领域:
各类学校、剧场、住宅楼群、商业营业场所、医疗设施、工业化厂房、电厂设施;
另外还涵盖了高速公路、铁路运输线路、机场跑道设施;桥梁结构、船闸设计、大坝灌注、隧道施工、灌溉与排水系统、河槽渠道及港口码头等各式各样的工程项目。
此项保险的保险对象主要集中在建筑工程中所涉及到的各项建设材料、装饰装潢材料以及各类机电设备等之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建筑法》第七十二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