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房地产所有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在此做一简介如下:
1.对于持有不超过五年期限的不动产进行所有权转让时,将由原所有人承担支付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这两项税务负担,税率分别为5.55%以及5.55%的销售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多个税种构成。
2.在办理首次所有权转移过程中,买方需交付契税,具体缴纳标准为面积小于或等于140平方英尺的建筑物时,税率为2%;而在该面积之上则为4%。
此项契税应由财政管理部门负责征收。
3.还有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费,每平方英尺收费标准为人民币6元,由当地房地产管理局收取。
4.此外还需由资产评估机构向买方收取评估房产价值5%的总价值评估费。
5.最后,根据特定合同约定,若需对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事项办理公证书,那么公证费用的上限规格将会达到人民币300元的水平。
请各位在处理不动产转让程序的时候务必仔细核对上述各项费用预算,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疏忽和错误。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