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交通警察通常会将被扣押车辆的保管期限维持在30日之内,特殊情况下,这个时限最长可延长至60天。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具体扣押车辆的时长则以上述时限为上限,并以公安部所制定的相应详细规定为准绳。
在此基础上,还需根据涉案交通事故的不同性质和情节,进一步确定实际扣押车辆的持续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