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存在不忠贞的行为并被有据可循,那么离婚时的赔偿金额应当首先由双方进行充分磋商后进行制定。
如双方未能达成共识,则需由司法机关依照相关规定进行裁决。
在此类情况下,婚姻中所涉及到的过失行为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重婚、与他人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施加家庭暴力等。
如果其中一方所犯之过错符合上述标准,那么相对无辜者将有权要求犯错者支付相应的补偿金或损害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