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住房公积金基数根据以下规则设定:
首先,以职员全年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工资月数的方式确定月均工资总额。
这也正是员工一年内所获得的劳动报酬总和。
其次,职员每月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基础不得少于由当地人社局公布的最低市工资标准——1720元;对于处于下岗或内退状态的同仁,其放宽至1204元的基本生活费。
再次,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月度缴存比例为12%,其他类别的单位则可以自主选择在8%-12%之间进行缴存。
最后,职员个人与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需保持一致。
外企员工的缴存比例可依据当地政府相关规定而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