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除非是由医疗事故引发的并发症,否则是无法做出赔偿的。
因为在进行任何手术时,都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没有任何一种手术可以保证能够达到百分之百的成功率。
只要常规的手术程序得到了严格执行,且未发现任何不当医疗行为,那么便可被视为属于手术过程中的失败,这属于正常的手术结果。
在此情况下,我们无法提供赔偿。
患者在接受手术治疗之前,都会签署相关的同意书以确认其了解手术风险并自愿承担可能带来的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