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原则上一定会充分予以通知。
当法庭作出判决并生效之后,判决文书便需要送达到被告人所在单位或其原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同时也递交给被告人所供职的单位的注册登记机构。
但是对于那些被依法判定有罪并判处有期徒刑的人来说,在判决生效之后,其所在单位是否应当收到该份判决书在法律层面上并未设立硬性的规定。
因此,所谓的送达机制也有所不同。
理论上,法庭完全有权力将判决书送达到被告人所在的工作单位,然而在实践中,也存在着无需送达至所在单位,而是直接向其原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进行送达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决宣告后,应当立即送达判决书。判决书应当送达人民检察院、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并可以送达被告人的近亲属。判决生效后,还应当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告单位的注册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