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走私普通货物罪的量刑准则,主要依据的是其涉及的偷逃应缴税额:
若涉案金额在10万美元至50万美元之间,需视为“偷逃应缴税额较大”,其对应的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此外还将处以偷逃应缴税额1倍与5倍之差的罚金;倘若涉案金额介乎于50万美元至250万美元之间,那么就会被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巨大”,相应的刑期则落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支付和偷逃应缴税款等额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