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夫妇在办理离婚手续之时,他们的未成年子女是有权利自行决定与何人共同生活的,但是,这个前提条件必须满足这些小孩子已经达到了八岁的年龄限制。
根据中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在离婚的时候,孩子的抚养权应该由父母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确定,同时也要确保这样的决策是为了孩子未来能够更好地成长发展。
当这些小孩已经年满八周岁,我们应因此,对于年满八周岁及以上的儿童而言,他们就有资格自由选择和何人共度余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