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主要索赔项目首先包括以下几种:
1.医疗费。
这部分是根据合法医院开具的现金收据以及诊治报告、病史等相关资料予以确认的。
2.误工费。
它乃是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间和财务实际情况来进行评定的。
3.护理费。
此项计费以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量、护理时间为准绳。
4.住院伙食补贴费。
此部分由地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公务人员出差伙食补贴度来作为参考依据。
5.交通费。
交通开支的计算要基于受害者及其陪伴人在就医或转院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实际差旅费用。
6.残疾赔偿金。
此款项的评估需考虑到受害者失去劳动力或伤残等级,以及起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平均可支费用或者村落居民的纯收入水平。
从定下伤残鉴识的那日开始,按照二十年的期限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