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注册商标有诸多不同的类别,主要包括:
1.集体商标,是指以各类团体、行业协会或其他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作为注册人,为方便其会员在商业活动中共同使用的标志;此种商标能够彰显使用人在所属团体中的成员身份。
2.实用型商标,也被称为证明商标,是指由具备监督事物能力的社会组织进行控制与运营,由该组织之外的机构或个人使用在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之上,用于展示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材料来源、生产方式及质量等特性的标识。
对于集体商标以及证明商标的注册与管理,均有其独特的规章制度,这些具体事宜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进行规范与监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一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