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普通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而言,其保额是存在一定上限的。在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方面,其保险金额最低限度为人民币1,000元,最高额度可达500,000元;然而,在单独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中,其保额最低也要达到人民币1,000元,最高可以达到10,000,000元之巨。
1、关于意外伤害保险的基础内容阐述在此类保险中,投保人需向保险公司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若被保险人在特定的保险期间内不幸遭受到意外伤害并且这一意外伤害构成了直接原因或近因,自遭受此种意外伤害之日开始计算的一段时间内,导致了他们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的支出或者是暂时性的失去劳动能力,那么在此情况下,保险公司将向该名被保险人或是他的受益人给出适当数量的保险理赔金。
2、意外伤害保险所提供的保障项目类型
(1)死亡保障项目
(2)残疾保障项目意外死亡保障项目及意外残疾保障项目系是意外伤害保险所必须承担的基本责任,其衍生出来的责任类型包括医疗保障项目、误工补贴项目,丧葬费用补偿项目以及遗属生活费用补偿项目等等。
3、保险金额在意外伤害保险这一特定的险种中,其进行定价决策时,主要考虑的因素是针对某个人的生命经济价值,事故的发生概率,各种日常生活费用的平均发生率,同时也需要结合当时社会整体的工资收入水平,在此基础之上,确定出总保险金额,再由投保人对此作出最终认定。在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中,其保险金额的最小值为人民币1,000元,最大数值为5,000,000元;而在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的最小值同为人民币1,000元,但其最高限额则高达10,000,000元。 一旦保险金额得到确认后,在整个保险期间内都不得对其进行调整。对于特殊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产品来说,其保险金额往往由保险条款或法律法规来进行规定。有些财产险公司所推出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更进一步地增添了允许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随意更改保险金额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