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是否允许近亲属作为代理人?
关于民事诉讼中近姻亲能否代理的问题,我们得到了如下的答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进行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具有委托权,可指定一至两名委托代理人参与其中。
以下是可以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合法人士名单:
1.根据中国的律师法及其执行条例,有资格接受当事人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的专业人士包括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对于具有亲属关系的原告或被告,他们的近亲属,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如符合特定条件,亦可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3.此外,如果当事人的员工、同事等属于其工作单位的成员,当他们符合某些特定要求时,也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4.再者,如果当事人居住在某个社区,或是隶属于某个企事业单位,抑或是与某个社会团体存在某种联系,那么该社区、单位及相关社团有优先推荐合适人员作为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六十二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