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并未如此。
若因挪用资金而服刑结束之后仍无法承受偿付责任,当事人可选择分批次归还欠款;反之若无视被挪用资金的偿还义务,则受害方有权提交申诉申请至法院,要求实行强制执行措施。
然而,如果在服刑期满之后无任何经济收入来源,或已失去劳动能力的话,法院将予以暂停执行。
对于挪用资金罪行的惩罚,同样也需依据实际情况的严重程度作出相应决定,金额数目越大、性质越恶劣,所受惩罚也就愈发严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