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专利权的终结问题,这意味着其法律效力已经消失。
在此状况下,这项创新技术将归为社会公共财富,所有合法单位和个人均可自由、免费地进行利用与开发。
产生这种结果的原因可能包括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已经达到或是因为其他特定因素导致了所授予的专利权失去原有的有效性。
具体来讲,专利权终结有以下三种常见情形:
首先,如果未能按照相关法规条文的规定按时支付相应的年费;
其次,专利权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自己主动放弃专利权;
最后,当专利权的保护期限自然到期时,其专利权也会自动终结。
目前,针对专利年费的拖欠问题,若承包期满后仍然未能全部补齐或是没有交够费用以及相应的滞纳金,自此日期开始的两个月以内,最早不得提前于一个月,将会发出专利权终结通知给到专利权人。
在专利权人未能启动恢复程序或者恢复请求未得到批准的情况下,在发出终结通知的四个月之后,相关信息将在专利登记簿以及专利公报上进行逐一登记和公开宣告。
此后,该专利申请文件将被存放进失效案例档案库。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中对专利权终止日期的计算方式是,依据上一年的相应截止日期作为本年度的专利权终止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44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