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车辆重大事故的认定衡量标准,倡导的是一旦发生能够导致至少1人到2人丧生的恶性结果,或有3名及以上、但未超过10人的受伤者,或是财产损失总计达到3万元人民币却未曾超出6万元的标准范围之内,皆可被定义为“车辆重大事故”。
若在道路上不幸遭遇交通事故,驾驶者应第一时间停车并妥善处理现场,倘若出现了人员伤亡情况,驾驶者更应当毫不犹豫地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护,同时以最快速度向所在区域的执勤交警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汇报,履行相关法律责任和义务。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