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院审理结束某个案件之后,关于何时下发判决书并未明文规定。
然而,通常情况下存在如下几种可能性:
首先,若案件得以于法庭上进行公开宣判,那么法院应在十日以内,即刻着手草拟判决书。
相关文书完成后,将交由当事人亲自签收。
其次,如果案件是采用预定日期进行宣判的话,那么在法院公布裁决结果的那一刻起,也就是判决书已经完成制作,即可交付给当事人签收。
而一旦当事人接收到判决书,这个文件便被视为已予以送达,并且随之生效。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