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民事权利的行使超出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限,将会导致其胜诉权限被剥夺,然而并不影响相关法院依法受理此案。
此外,在经过审理之后,法院将会依据事实情况作出判断,倘若发现诉讼时效期间并未发生诸如中止或者中断此类情形,法庭会做出裁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反之,如果确实出现了诉讼时效中的中止或中断状况,则法庭将支持原告主张的权益。
因此,即便在超过法定诉讼时效之后提出起诉,人民法院亦应接受相关案件的立案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在诉讼时效所规定的期限内,义务人已经实际履行了其应尽之义务,并且在此基础上再次以诉讼时效超过作为抗辩理由要求撤销或反对履行义务,是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与认可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