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车牌在夫妇之间并不能直接进行转让,其背后的实际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夫妇之间过户车辆实际上等于是变更机动车所有权人,由于这一过程需要配偶双方均亲自出席确认,因此无法进行间接地转让;
其次,若是夫妇二人均在同一户口本上共同生活,他们可以在当天迅速完成对车辆信息的更正和变更,如此一来,夫妇间的汽车过户也就无需更换车牌号码了;
第三,若夫妇双方均有意愿保留原有的汽车车牌号不变,并且该车辆及对应的车牌均属于夫妇婚后的共同财产,那么他们便可以选择办理变更机动车所有权人的手续,这其实并非传统意义上的机动车过户范畴,而仅仅是简单的变更车辆信息,此时他们可以前往当地的车管所办理相关的财产变更手续,从而实现包括车辆及其对应车牌在内的整体转移给另一方;
最后,由于在法律层面上,夫妇之间过户的汽车可以不必更换新的车牌号码,然而在普通个人间车辆过户的情况下则必须使用新的车牌号码,因此车辆过户手续与流程在细节方面也会有所区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第十四条
已注册登记机动车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且原机动车所有人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同一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之日起三十日内,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过户登记,并交验车辆: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来历凭证;
(四)解除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应当提交监管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五)《机动车行驶证》;
(六)申请办理过户登记的机动车的标准照片;
(七)按规定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还应当交回机动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