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没有涉及到财产权益纠纷的案件,每案需缴纳3000元;另外,此项收费可以向上调整百分之五十,但向下调整无上限;
(二)关于牵涉到财产权益范围的案件,根据案件争议金额所占比例,以规定的收费幅度为基准,运用差额累进定价法则计算其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诉讼标的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案件,每件需缴收800元的费用;
2、诉讼标的额位于1万元与10万元之间(含10万元)的案件,收费标准定为4%;
3、诉争标的额在10万元和50万元之间(含50万元)的案件,收费标准为3%;
4、诉争标的额在50万元与100万元之间(含100万元)的案件,收费标准为2%;
5、诉争标的额在100万元与500万元之间(含500万元)的案件,收费标准为1%;
6、诉争标的额超过500万元且低于1亿元(含1亿元)的案件中,收费标准为0.5%;
7、单次诉争标的额超过1亿元且低于5亿元(含5亿元)的案件中,收费标准为0.25%;
8、针对超过5亿元的争议案件,双方应当协商议定相应的收费标准。在正常情况下,收费标准可以向上调整百分之三十,但向下调整同样无上限限制。如果该案件既包括财产权益争议又包含非财产权益争议,应以两者中收费较高者为准进行收费计算;
(三)二审环节的案件处理费,将依照原一审程序确立的收费方式及收费标准予以收取。然而对于先前在原阶段已经接受委托的许可,并收取了相关费用的案件,将仅收取本阶段费用的一半;
(四)涉及财产权益的案件,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实施风险代理的情况下,最高收费额度不能超过委托人实际从纠纷处理中所获得财产利益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