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我国法律规定了三个层级不同的刑事惩罚措施:
对情节较轻,涉嫌犯罪的人员可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相应罚金;对于情节稍重者则判处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附加刑包括同样额度的罚金;
而对于情节极其严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罪犯,可被判处长达十年甚至更久刑期的有期徒刑,并且附带罚金或者没收其个人财产。
具体的判刑标准将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性质、情节以及所产生的负面影响等因素综合考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