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您的父母尚未办理结婚证书,现今欲进行补办,可依照以下详尽流程操作: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首先,您与您的父母需前往曾经为其办理过婚姻登记工作的原登记机构,或者查找相关区域的档案馆,查询有关婚姻记录的档案数据。
准备必要的材料。
除了携带各自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外,还需提供户口簿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最新拍摄的2英寸大小的双人合照3张。
填写并提交相关表格。
作为已经结为夫妇的你们,无法委托他人代理此事务,只能亲自前往原发证机关,或者如今已落户的区域县市级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共同签署补办申请书。
提供所需证明。
若是自首次结婚至今从未获得过结婚证书,那么就必须由居住社区或者所在单位开具关于事实婚姻的证明文件。
值得细致说明的是,因为各地政府部门对于相关事宜的具体要求可能存在差别,因此我们建议您在办理前提前咨询当地的民政局,以便掌握更为精准的信息。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