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普遍情况下,父母协助处理法律事务不会对其子女的未来发展产生明显的影响。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涉及到民事纠纷的案件之中,如果子女的父母被列为失信执行人,就有可能给他们的孩子带来不利的影响。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父母作为失信执行人,即常说的“老赖”,这在很大程度上可能导致其子女产生自卑感;
其次,根据相关规定,失信人员的子孙后代将不能就读于高收费的私立学府,甚至包括他们的子女报考大学及研究生时可能面临拒绝接收的问题。
此外,在孩子选择或是申请体制内工作职位的过程中,可能遭遇阻碍。
因此,父母在处理此类事情时应谨慎行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