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在房地产权属证书上登记两个人的姓名,其实并无特殊的政策规定,仅需达成双方共识即可。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基于各种具体情形的考虑,我们还需完成如下的手续履行步骤:
1.若指涉的双方系夫妇关系,那么您需要携带的文件包括身份证件、户籍证明文件、婚姻状况凭证以及与销售单位签订的以两位成员为名的购房合约。
如上述所有程序顺利完成,那么这份房产证将被注明两位业主的名字。
2.如果双方并非合法配偶关系,那么他们需要首先办理一项名为“住房产权协议公证”的流程,用以厘清彼此所占房屋所有权的比例。
在领取公证书之后,便可凭借该文书与售楼部门签署包含两人姓名的购房合约。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