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并定位到地税网上办税厅的首页面。
然后,请在恰当的位置找到并点击“涉税申请”选项卡中的“证明管理类”项目,接下来输入您的纳税人税务管理编码、设定好的密码以及附加的安全验证码,并单击“登录系统”按钮以顺利进入到由地方税务局提供的在线办税服务大厅。
第二步,请您进入的是“证明管理”部分,进而找到并点击“外经证申请”这一功能选项。
紧接着,会出现一个名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表”的表格页面,请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1)首先要完整填写外出经营地的详细地址;
(2)在经营方式栏位内,请选择“建筑安装”选项;
(3)请正确填写申请证明的有效期限,特别注意设置的日期起点与终点之间不能超过180天的限制;
(4)点击“劳务地点”下方的“增加”按钮,以便添加一项新的应税劳务信息,您需要在此框中完整填写这些信息,包括劳务名称、劳务地点、劳务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以及订立的合同总价值。
以上所有信息填好之后,点击窗口左上方的“申请表”旁边的“附列资料”按钮,就可以进行相关附件资料的上传工作了。
请先单击“上传”按钮再按下浏览按钮,然后找到需上传电子文件对应的存储目录,选中相应的文件后,再次点击“打开”按钮确认文件的上传。
为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还特意提示您,上传的文件需符合JPG或者PDF的格式要求,同时单个文件的体积不要超过5MB,请务必慎重对待这个细节。
最后只需要提交该文件,整个资料上传过程就算圆满完成。
电子文件的获取途径有很多种,例如可以用相机或手机拍摄,也可以使用扫描仪对所需文档进行扫描处理,上传到系统中的材料具体包括下面几项:
合同文件、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经办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
当您点击了保存成功的按钮并且没有提交之前,若发现申请信息存在错误,很容易就能通过本平台的“操作”处调整或删除错误信息。
关键在于,您能够在暂存之后但尚未提交之前及时发现这些问题,这样就能助您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八条
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