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您作为相关当事人,那么您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办理离婚事宜的政府机构进行离婚协议书的查阅申请。
如若不慎遗失了这份文件,您亦可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其为您复印一份加盖公章且具备与原版同等效力的离婚协议书副本。
在法律层面上,这两者之间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再者,夫妻俩欲达成和平分手的意愿时,务必签署一份明确的书面离婚协议,并由他们亲自至相关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手续。
这份协议书中必须详实记录双方都有意愿结束婚姻关系,及对于子女监护权、财产分割、债务结算等重要议题所达成一致共识的意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