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初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而导致两次闯红灯行为累积达到十二分者,其扣除分数将无法消除。
依照现行规定,对于一年内累计积分超过十二分之一者,必须于规定期限内在职能部门办理各项手续,同时需要接受全面的驾驶理论知识培训和现场实操训练,即人们常说的“驾照满分教育”。
经过一系列的培训与考核后,只有通过相应测试才能彻底消除违规所带来的扣分记录,并领回重新发放的机动车驾驶证。
反之,如未能按时参与满分教育与考核,驾照将会被暂时扣押,直至相关手续办理完毕为止。
若驾驶人坚持拒绝接受教育学习及测试,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有权对外公示该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暂停使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机动车驾驶证未被依法扣留或者收到满分教育通知书后三十日内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满分学习、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