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正在偿还按揭贷款的房屋是完全有可能被用来做抵押贷款申请的。
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作为借款人,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完成必要的抵押手续并进行相应的抵押登记工作。
一旦这些环节落实到位,也就意味着抵押权在这一刻正式建立起来了。
倘若借款主体无法及时偿还到期债务时,合法债权人便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对该所抵押房产获得优先受偿的权利,这也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