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投保了汽车强制保险的车辆在发生事故之后,需及时向所投保的保险机构进行报案处理;接下来,由该保险机构派出有关人员前来现场进行勘验定损。
同时,也应立即通知当地公安交警部门,以确保对事故双方责任的准确判断和认定。当保险公司对责任进行确定并核销完毕后,方可启动理赔流程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若机动车辆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将在其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额度之内进行先行赔偿;如果赔偿金额尚不足够弥补受害人或受损方损失的话,则依据如下方式予以赔偿责任:
(1)在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主要由存在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但若双方均有过失行为,那么便按照过失程度的不同,各负相应责任。
(2)倘若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驾驶员或者行人之间发生交通意外事件,如果非机动车辆驾驶员或行人均无过错迹象,此时应由机动车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如果能够提供相关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辆驾驶员或行人文有过错,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即便如此,机动车方仍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然而,当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完全是由于非机动车辆驾驶员或行人故意碰触机动车所引发时,这一情况下机动车方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