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合同条款,自双方当事人以及保证人(或者轻证人)等签订合同之日起,除非另行规定,合同之最终落款日期即视为生效日。
换句话说,在此期间内,双方须达成规定事项。
这里所述的“生效日”通常还包含缴费第二天或者保险单签收回执上标注的次日。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涉及到合同生效日的相关事宜均以保险单原本为准,而保单正文中所填写的合同生效日期便是我们每年所需关注并进行对应处理的日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