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农村地区占用耕地进行房屋建设并可能面临拆除风险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这属于擅自搭建的非法建筑物,其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旦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此类违章建筑物做出责令暂停建设或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如若当事人仍拒不执行或者逾期未予拆除的话,那么,建设工程所在区域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权责成有关部门采取严格的执法措施,例如查封施工场地以及强行拆除等手段,以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